《火夜》:靠近光的旅程

 

| 饶淑荣

 

* 本文刊载于《随笔》杂志2020年第5期。

 

 

  《火夜》是法国作家埃里克-埃玛纽埃尔·施米特的自传体小说。它的主人公是与他自己同名的二十八岁的巴黎萨瓦大学哲学系教师埃里克。因为接受了一项剧本创作的任务,要写一部有关在撒哈拉沙漠图瓦雷克人中传教的传教士——夏尔·德·福科的电影剧本,哲学家埃里克和导演一起去探访福科的旧迹。最初这只是一趟满足好奇心的朝圣旅程,然而在艰难的沙漠行旅中,尤其是与虔诚的穆斯林、图瓦雷克人向导阿贝格的朝夕相处中,埃里克感受到自然生活的本真之处及现代文明的缺失所在,他不断追问自身存在之谜,但仍以哲学的理性智慧抗拒超越性的上帝,直到一次远足时夜晚迷路,在肉体的极度虚弱之中,他有了一次变身火焰并靠近光的体验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火夜》

[]埃里克-埃玛纽埃尔·施米特 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11

ISBN: 9787108069504

 

 

  这个篇幅不长、结构利落的心灵故事是从夏尔·德·福科开始的。这位法国传教士出生于1858年,是一位富有的贵族后裔,他6岁即成为孤儿,成年后做了一名军人,从事征战杀伐,也过着花天酒地、丰富热闹的社交生活,但在巴黎奥库斯汀教堂一次偶然的神启经历,他感受到了耶稣的呼召,毅然告别尘俗,进入修道院苦修并晋升为神父,后来只身前往阿尔及利亚给撒哈拉沙漠中的图瓦雷克人传教。图瓦雷克人一向以神秘著称,在福科的时代,他们是沙漠里的游牧民族,四处流浪,不和外人接触,保有自身的文化传统,信仰伊斯兰教。在法国殖民势力进入阿尔及利亚时,他们骁勇善战,让法国人极为恐惧。没有人知道为什么福科会选择这样危险且几乎不可能接受基督教的地方来传播福音,当他1905年来到这个叫塔曼拉塞特的村子时,这里只有二十间芦苇搭建的草棚,四十来位村民。或许就如埃里克所说,这是一个被法国殖民文化遗忘的地方,不受政治和战争的侵扰,福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用爱来建立原住民和上帝的联系。他也确实是这样做的:无私地帮助穷人,和他们分享一切,哪怕是一块面包。当他们为了躲避沙漠低地的酷暑和干旱而躲避到山顶时,他就为他们修建乡舍乘凉歇脚。当外来的游牧者来当地劫掠,他为他们筑起了土堡抵抗。可是1916年,他还是死在了自己帮助过的年轻人的枪下。

 

  当哲学家埃里克来到撒哈拉,亲眼看到福科的古堡遗迹时,他费心六个月搜集的关于福科的故事一定在他脑中盘旋,让他遗憾地认识到命运对待福科是如此不公,完完全全的爱也并没有改变世界——但也仅止于此。福科在他看来是一位圣徒,他的经历对自己来说遥不可及,只是他开始这趟行程的理由而已。因此三言两语带过之后,和巴黎专业旅行社带来的十位游客一起漫游撒哈拉,才是小说的正题。

 

  在沙漠深处,面对漆黑的大地,仰望群星点缀的无限苍穹,旅行者中供职于图卢兹天文台的物理学家无比激动,他要给同伴讲述天体的奥秘,解释他的宇宙科学。可是女基督徒塞戈莱娜却向他发问“你提到了‘怎样’,却没有说‘为什么’,宇宙为什么会存在?为什么能量能够介入某种运动直至形成生命?从一次简单的大爆炸,就能催生出像我们人类这样如此复杂的动物,为什么?”这个“为什么”将大家的思绪引向了上帝,在文明的法国人眼里,这似乎是一个令人尴尬的话题。埃里克作为另类的知识精英,虽然对宗教并不蔑视,但他有另一种智性的骄傲,当赛戈莱娜问他“你希望拥有信仰吗?”他回答:“希望,又不希望。希望,因为有信仰的话我可以少一点恐惧;不希望,因为那样又太容易了。”显然,埃里克能够相信的东西,必须能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而不能仅仅是一种观念,他提醒赛戈莱娜:在意念之中蓬勃生长的东西在意念之外未必能存活,上帝停留于一种公设,一个梦、一种意愿,一种意淫……注意别把想往等同于现实。而赛戈莱娜的反驳同样有力:证据的缺乏并不能证明缺乏本身。的确,没有什么能证明上帝的存在,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否定上帝的存在。他们俩无法彼此说服,只能在“上帝以疑问的形式存在”的共识之上来和解。

 

  可是,头脑理智、内心敏感的哲学家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自己的存在,什么是活着,什么是死亡。他回忆自己五岁时的经历,那是个春天,他骑着脚踏小汽车和父亲一起出门,在灌木小径的空隙处,他俯瞰里昂城,看到了樱桃红和珊瑚红的屋顶,教堂的尖顶,蜿蜒的河流,绿色的山梁,被白雪覆盖的山峰。这样的景致把他的心惊了一下,否则他不会有那种拔云见雾的感觉,似乎这个世界的帘幕被拉开而变得无比清晰了。在这风景的左边,他也感受到他的父亲。他的条纹灯绒裤,米色polo衫,下巴上细细的胡须。这个充满活力和能量的男人,散发着强大的生命气息。那一刻他猛然意识到,他叫埃里克-埃马努埃尔,是保罗·施米特的儿子。“我存在着。”这种活着的喜悦感觉此后长久地沉睡于记忆中,忙碌、虚无、总是烦恼不断的生活让它在不知不觉中消退。糊里糊涂的生存,令人心生钝感,存在的幸福如此遥远。直到这次撒哈拉沙漠之行,他们一行十二人在干涸的河床上扎营,点燃篝火后,图瓦雷克向导阿贝格为他们做馕,埃里克看着他把水和面粉混合,搓揉成有弹性的面团,把它压成薄饼状,然后在沙地中间挖个坑,放上一把点燃的小树枝,一面一面将面团烤焦。阿贝格专注沉静地为大家准备食物,这简单的祖先似的劳作,这双搓揉热面团的手,却让埃里克突然感受到久违的喜悦。他再一次有了“活着”的感觉,只是此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这种喜悦不仅仅是来自自己的审美经验,而是被一种外在的力量所牵动着。

 

  英国基督教文学作家C.S.路易斯在叙述他年轻时归信经历的自传《惊悦》中,也一再地提到“喜悦”这个词。他回顾,年少时出现过三个难以磨灭的“喜悦”片段,一是关于记忆的记忆。在他非常小的时候,他的哥哥在一个饼干盒的盖子上放了一层青苔,又插了些嫩枝和小花儿,把它做成了一个玩具花园。当哥哥把玩具花园带进育儿室时,他意识到了自然的存在——一个凉凉的、沾着露水、新鲜又茂盛的自然。一个夏日,当他站在开着花的加仑子灌木丛边上时,心头忽然记忆起哥哥将他的玩具花园带进育儿室的情景。这个关于记忆的记忆只是一瞬间,却有着巨大的喜悦、强烈的难以平复的渴望,让他感觉这是平生经历的最重要的事。二是阅读阿克丽特丝·波特的《小松鼠纳特金》的体验。小松鼠纳特金激起了他无法言状的震撼和困扰,使他痴心迷恋秋天。这种非同寻常的快乐被路易斯称为“另一个维度里的”东西。三是因为一首诗歌。美国诗人朗费罗哀悼瑞典诗人泰格纳的挽歌,其中有“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喊/美丽的巴尔德尔/死了,死了”,尽管对诗句中北欧神话中的光明智慧之神巴尔德尔一无所知,他还是在刹那间似乎被一个东西攫住,整个人升上了宽广的北方的天空,和前两次一样,他心中有着对某种无法描述的东西的渴望,而这种渴望又转瞬即逝。路易斯明确地把这三段经历中的“喜悦”与一般的审美愉悦作了区分,它不是普通的幸福、愉悦、快乐,它必须伴随着一种猛烈的一击,有一种刺痛感,是一份无法抚慰的渴望。而且它不在人的掌控之中,不是由人自己寻求得来,就如他回过头去再读小松鼠纳特金,那种对秋天的迷恋情感就再也不在了。后来不断的思索过程使他意识到,喜悦是一种生命意识,人们经历喜悦,就是察觉自身存在的时刻。可是喜悦本身并不是终点,作为人的体验,它是转瞬即逝的渴望的过程,而渴望的对象,应该是更加恒定、真实的东西,是彻底客观的存在,和人的感受无关。为了说明喜悦(渴望的过程)和渴望的对象的关系,他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喜悦只是像路标,当我们在森林里迷了路,它给我们方向,鼓励我们向前,它的存在,是为了最终抵达那个对象。当然,在路易斯的认识里,那个对象就是上帝。

 

《惊悦:C.S.刘易斯自传》

[]C.S.刘易斯 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2016-8

 

 

  如果说活着来自寻常生活中一些不经意间来到的喜悦,那么死亡,在埃里克的生命体验中则与焦虑、恐惧导致的失眠相伴随。十一岁那年,与他有紧密情感联系的外公,一个温和、智慧、有趣的人,突发心脏病去世,有人告诉他:“你外公永远地睡着了!”这句本来纯属安慰的话,在他年幼的心里却造成了莫名的恐惧,睡眠就意味着死亡,他从此害怕睡眠,经历了近二十年漫长的失眠,背诵诗歌、睡前喝牛奶、安眠药、欢愉的性爱,都无法治愈他。只有等朋友提醒,是什么造成他的失眠,他才想起与外公去世时这句安慰话有关。奇妙的是,等他下意识里没有了睡眠和死亡关联的恐惧,他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而在沙漠的夜晚,毒蛇、蜥蜴、田鼠就环绕周围,随时可能被野蛮人攻击,他失去了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一切,手无寸铁,什么也不能做,这种来自环境的陌生感深深地折磨着他。抬头看天空,只有星河辽远,宇宙无穷,自己只不过像隐没于无限虚空中的一粒尘埃,存在的感觉如此虚弱,死亡是如此的切近和不可避免——他的失眠又重新回来了。

 

  小说叙述到这里,等于是用四分之三的篇幅为后面发生的“火夜”做好了足够的铺垫。无神论者埃里克尽管拥有智慧和知识,人生道路安逸平顺,却又常常没有自我,没有想象力和激情,对生活感到窒息;他能用滔滔雄辩质疑上帝,却又无法解释自己为何存在并如此恐惧死亡。如果没有后面发生的一切,他必然在这样的矛盾、撕裂中继续迷茫痛苦的生活。可是,他偏偏在沙漠里迷了路,没有食物,没有水,不能指望同伴很快来解救,夜晚寒冷,只能把自己埋在沙坑里保存一点可怜的热量,他几乎就是在等待着死亡的结局。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奇迹发生了,距离此事隔了二十五年,他这样记述当时的经历:“我感觉自己似乎正在消退、解离,或者有人正在将我拉升。我升起来了,我掠过沙地,掠过成堆的岩石,我在漂浮。太不可思议了:我有两个身体!一个在地上,另一个在空中。而我一直像精细的记忆那样,清晰感觉到沙子压住我的双腿、我的身躯,我飘了起来……我的意识失去了平常的轨迹,失去了思考或计算的能力。时间变缓,我在飞翔,天空屏住了呼吸,星星静止不动……我就是火焰。我不再用语句思考,我也不再用眼睛、耳朵、皮肤来感受。我浑身起火,正在向某种存在靠近……我进入了火炉。”这个过程持续了整整一晚,那个将他托起的力量又将他轻轻放回了地面。笼罩他的强大光芒褪去了,它的印迹却从此永远地存留在他心里。他领受到一切都有意义,即便是死亡,也并非终结,而是一种形式上的改变。他觉得自己的生命真正开始了。

 

  令人感慨的是,现实中的埃里克并没有将这次奇特的经历作为见证向人宣告,他非常自觉地区分信仰和见证的界限,前者是人经由自由的探索,选择相信;而见证,是上帝带给某个人的恩赐,是超越理性的。即便他体验过,他也不愿意言之凿凿地要说服别人相信,信仰必然要经过个人的探索,在他看来最应该警惕的是那种“我知道上帝存在”或者“我知道上帝不存在”的人。我们在理解他这种审慎态度的同时,也需要反观我们自身,我们是否理解精神世界的复杂性?是否能对理性无法企及的部分保持一份尊重和谦卑?法国启蒙运动以来,世俗主义高歌猛进,人们崇尚科学、理性、知识、进步,却忘记了从康德到黑格尔,哲学家们的理性并不否定信仰,而是通过理性寻求对信仰的理解。而很多宗教教派,也非常看重知识和理性精神的培育。遗憾的是,在法国及受其启蒙思想影响的现代社会,强调世俗,反对宗教走向了极端化,宗教信仰几乎已经成了愚蠢的代名词,就如小说中埃里克这次沙漠之行的法国同伴,他们视图瓦雷克人向导阿贝格的虔诚祷告为理所当然,却不能容忍甚至疏远法国旅行者中的基督徒赛戈莱娜,她若祷告的话,是令来自现代社会的法国人蒙羞。凭着他们自认为骄傲的有教养的血液,他们认为自己是文明人,而信徒和图瓦雷克族是顽固不化或原始的(吊诡的是,当文明社会的女性还每每遭受性别歧视时,在图瓦雷格人那里,女性行使着最高贵的职能。她们是法律的守卫者,是书写的女祭司,是文化的守护者)——他们活在自己的时代之中,也往往活在真相之外。

 

《奥斯卡与玫瑰奶奶:一百岁少年的12封信》

[]埃里克-埃马纽埃尔·施米特 著

中信出版集团,2018-8

 

 

  埃里克-埃玛纽埃尔·施米特从“火夜”的经历开始自己的写作,和一般作家为了自己的成就而写作不同,他的写作是为了传递他那一夜领受的价值,可以说他所有的书写都与本书所叙述的主人公经历有关,比如在中国同样受到欢迎的《奥斯卡与玫瑰奶奶》,当十岁的少年奥斯卡身患绝症悲哀绝望时,医院的义工玫瑰奶奶告诉他她家乡的传说:认真观察每一天,就可以浓缩每个月的事,他可以试试用一天来过十年,每天给上帝写一封信,许一个愿望。这十二封信构成的故事呈现了人生的每一阶段,在与上帝的对话中,奥斯卡将人的烦恼、脆弱、悲伤和幸福和上帝分享,并在这样的分享中感受到生命的价值和死亡的含义。最后奥斯卡写道:“生命是一份奇特的礼物。一开始,我们高估了这份礼物,以为得到了永恒的生命。然后呢,又低估它,认为它腐烂、短暂,几乎要抛弃它。最后,人们才明白,这不是一份礼物,仅仅是一次出借。于是,我们就试着配得上这个生命。”埃里克自己也是与上帝对话的孩子,洞察黑暗、也见过光明的人,最懂得靠近光的需要。他像玫瑰奶奶一样,用故事治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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